2)、廣告“拒人于千里之外”有時候并非壞事,品牌廣告的根基在于維系并發(fā)展其與核心用戶群的關系,品牌廣告有時候并不以取悅大多數為根本目的,卻必須能夠在自己的核心用戶群當中創(chuàng)造強烈的共鳴,努力為那些能更好地理解品牌價值的用戶服務,以達到維持品牌價值純凈度與獨特性的目的。
3)、講故事、談感情、開玩笑的“內容型”廣告能夠提升品牌的“價值交付系數”,令廣告本身獲得了更多的用戶主動介入,在節(jié)省預算和創(chuàng)造口碑方面起到了作用;但必須注意這些故事、情感和玩笑能夠與品牌的核心價值保持相關性和一致性,也就是“整合營銷傳播IMC”理論中強調的“用一個聲音說話”,否則,找不到價值歸依的情懷和故事就可能淪為“刻意煽情”的“荒誕怪談”,讓人們無所適從的廣告自然也不能帶來態(tài)度與行為改變。
4)、最后再附贈一個上文沒有提到的小技巧,其實就是——“適度的晦澀”能增強廣告本身的吸引力,平鋪直敘的大眾廣告則不能;這也是inception的一個技巧。
“如何評價豆瓣廣告《我們的精神角落》?”
在“知乎”等社交媒體上對此問題的討論眾多,在很大程度上也與這個廣告并不能讓人馬上Get到信息的“神秘晦澀”有關;與它使用的高冷元素可以引發(fā)我們的好奇心與探討欲望有關。
從消費者的心智特征來看,我們對于那些輕易就能理解的概念會迅速失去關注,容易得就像德芙廣告中“縱享絲滑”的巧克力沿著絲綢滑落一樣;“適度的晦澀”就像是在冒險游戲中經過努力取得了寶藏一樣,令心智收獲到滿足感,從而激發(fā)分享欲;但如果“太過晦澀”,則又會像“經過太多努力仍不能得到答案”一樣令消費者沮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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