品牌可以通過廣告提升價值交付系數(shù),這符合我在SDi方法論中提出的“價值交付”原則;也就是說,廣告不再僅僅是對品牌價值的表達,廣告本身可以“承載”價值。
廣告承載的價值可以是讓人開懷一笑的娛樂性(杜蕾斯的廣告),也可以是某種情感共鳴(Newbalance的“致匠心”),與豆瓣的這支“我們的精神角落”一樣,這類廣告比起單純的行為支配式廣告(買賣二手車,就上瓜子二手車直賣網(wǎng)),由于價值交付系數(shù)的提高,從而更容易得到用戶的主動介入和傳播。特別是在一個信息過載和消費者被賦權的移動互聯(lián)網(wǎng)時代,就算手握大把預算,價值含量不高的廣告也很難再像從前那樣獲得傳播效果(不計成本一擲千金的純土豪除外)。
但是,消費者行為學當中的另一派觀點認為,“價值交付系數(shù)”較高的情感廣告并不能直接帶來促銷;比如,我們可能在一種情感共鳴中得到了享受,也愿意主動傳播品牌廣告,但當我們真要消費這一品牌時又是另外一回事。正如一位“定位”專家所說的——“臺灣大眾銀行的夢騎士廣告如此感人,但你會把錢存進大眾銀行嗎?”
宇見認為,要解決好這個問題,讓情感廣告發(fā)揮“價值交付”威力的首要前提,就是要找準品牌功能價值與其情感精神價值之間的“內生”關系。否則,就像我們在“夢騎士”案例中看到的,“老夫聊發(fā)少年狂”的情懷讓人動容,但回到功能層面,這種情感價值卻不能在該品牌提供的產(chǎn)品與服務中找到歸依。
它不像在NewBalance“致匠心”廣告中,那種專注的匠人情懷可以在手工打造的英美產(chǎn)系列運動鞋當中得到完美的印證契合,而這才是真正的問題所在。
寶馬的“悅”傳播是另一個代表,長久以來,寶馬的功能價值被表達為“終極駕駛機器”,新時期該品牌的升級策略是“悅”,“悅”是一種情感精神價值,但它談論的核心仍是“駕馭之悅”,是“用自己的雙手開創(chuàng)”,這讓品牌變得年輕,以區(qū)別于那些死氣沉沉的大Boss癱坐在司機駕駛的奔馳車里(開個玩笑,奔馳也很好);我想說的重點是:一旦我們能夠找到從功能到情感的內生關系,保持品牌價值的一致性,那么,情感價值也將有機會為品牌延伸出一個USP(獨特銷售主張)。
最后回歸主題,我們來嘗試總結一下,營銷人可以從豆瓣“我們的精神角落”這支廣告中得到哪些操作上的啟發(fā)?
1)、廣告的基礎職能是構建認知,無論功能還是情感型廣告,無論它的表達方式和表現(xiàn)形式為何,營銷人首先必須明確那個要inception到用戶心智中的idea是什么,并堅決簡化信息;圍繞品牌的價值聚焦,廣告中的信息也必須對應到這個焦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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